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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吴江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
认真贯彻落实女干部、女党员工作政策,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研究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加强女干部、女党员队伍和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女性参政比例和参政层次的提高。完善女性人才信息库,促进各类女性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合理配置。
市发改委:
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拟定规划、制定政策和审定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注重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同步发展的相互关系,为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市教育局:
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巩固残疾儿童教育。大力发展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在招生、毕业分配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培养女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尊重女教师,关心和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科技局:
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注重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市公安局:
打击惩治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卖淫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打防控措施,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努力预防和减少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做好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保护工作。
市法院:
依法审判涉及妇女儿童有关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产等纠纷案件,依法审判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卖淫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刑事案件,充分利用少年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处 理,做好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工作。
市民政局:
认真贯彻实施《婚姻法》和《收养法》,提倡建立平等、文明、和谐、幸福的婚姻和家庭。大力加强村(居)委组织建设,应充分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提高养育孤残儿童和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水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
    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进一步加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好基层矛盾与纠纷的调解工作,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实施规划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负责督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市人事局:
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促进各类女性人才的培养和合理配置。在公务员招考、职称评审中,消除性别歧视,坚持男女平等。对女性人才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提高女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女性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切实保障女性在就业创业、技术培训、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促进女性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就业。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和政策的落实。禁止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广大妇女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市经贸委:
积极推动妇女创业,加大对女性创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组织开展节能降耗活动,推进建立节约型社会。
市文广局:
进一步加强少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和活跃妇女儿童文化生活。繁荣文化艺术,推进妇女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宣传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业绩和贡献。严格管理文化市场,为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市卫生局:
    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以及疾病防控等卫生科学知识。改善妇幼保健服务设施和条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提高妇幼保健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市人口计生委:
宣传普及计划生育国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为育龄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广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维护女婴以及生育女婴的妇女的合法权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积极开展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市体育局:
改善妇女儿童体育活动的条件,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开展适合妇女儿童的体育和健身活动,增强妇女儿童体质。
市统计局:
    开展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年度检测评估报告。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统计数据,健全并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决策参谋作用。
市工商局:
依法保护妇女从事经济活动的平等权利。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消费权益。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禁发布有损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加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市总工会:
参与有关维护女职工权益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和执法监督,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拓展渠道,提供服务,提高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女职工参与企事业民主管理的能力。
团市委:
    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积极推进希望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女青年和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
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带领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参与有关妇女儿童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制定和监督,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妇女教育与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发现、推荐、输送优秀妇女人才,促进妇女参政议政。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推动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和家庭环境。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部门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
    2、通过落实责任、检查督导、监测评估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
    3、通过培训,为实施两个规划建立骨干队伍
    4、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关注和参与两个规划实施
 
主办单位:吴江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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